圖:日本的社區總體營造產生許多社會實驗
(圖片來源:高徹会社 Goldchet & Co.)
著名的「一村一品」(OVOP;One Village One Product),是在1979年,由時任日本大分縣知事(縣長)的平松守彥所提出。這個政策後來配合日本的「中等強國」外交政策,擴散到世界各地,打響了「地方特色產業」的名號。
不過,台灣引進日本的「地方特色產業」概念,並不是來自於OVOP,而是更早以前的「社區總體營造」。
「社區總體營造」是「地域振興」的一環,早期的發展主要是讓社區居民主動參與公共事務,讓社區生活環境更美好。後來逐步擴展到文化及經濟層面,「社區產業」便是其中的一環。依照官方文件記載,台灣是在1994年由文建會首次提到這個名詞。
之後,「社區總體營造」的概念開始落實在台灣的政府政策中。那些年,政府訓練了一批「社區規劃師」。有趣的是,當時台灣政府還沒出現「地方特色產業」這樣的名詞,只以「特色產品」、「形象商圈」之類的名詞代稱。
直到2006年,經濟部參與了日本發起的OVOP國際研討會,才正式引用「地方特色產業」這個專有名詞。2008年政府正式推動「一鄉一品(OTOP;One Town One Product」政策,才將過往所推動的相關政策,回推至1989年。
也就是說,在2006年以前,台灣政府並沒有正式使用「地方特色產業」這個名詞(研究單位大約2000年以前出現相關研究),只有「社區總體營造」。現在政府所稱「從1989年起推動地方特色產業」,是2008年推動OTOP政策時,才往前回推,甚至回推到比社區總體營造的1994年更早。
正是因為這樣的時序關係,所以你會看到政府文件中分析地方「特色」,用的是「社區總體營造」的「人、文、地、產、景」,而不是OVOP的「三原則」。至今地方創生中的「地方DNA」,某種程度仍是沿用「社區總體營造」的概念。
不過,政府並沒有說謊,她確實從1989年就開始推動「地方特色產業」政策,只是當時的名稱不叫「地方特色產業」,而是「特色產品」、「特色區域」之類的名詞,期間還加入了「社區總體營造」。如果推算實質的政策,說不定比1989年更早。
這就是「地方特色產業」的前世今生。從二戰後的「一國一品」,演化成今天「一鄉(村)一品」。至今還在「地方創生」的議題中,繼續演化。
